你好律师,是这样的,97年分地,大队给分六口人的地,但当时地不够,给五口人人分一起,另一口人继父的地分到一边,说办五保户,大队说是五保户,但各种福利都没有,地补粮补都没有,只给两年的,老人去世十几年了,现在大队要把这地收上去,说是双户死亡,当时户口本是在一起的,现在这地应该收吗,大队让我交钱,一亩400买这地。谢谢您
您好,爱土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我们国家土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一种是集体。征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市场价值评估补偿。而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则按照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四块: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三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四是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补贴,一般来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根据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补偿,现在国家也在推行区片综合地价,每个省都有制定本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年产值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可以直接上国土资源局网站查询
2019-08-23 17:09:0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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