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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商场从事高压变电所主管工作八年,现因生大病安装心脏起搏器,能争取多长时间带薪休假的时间?

ask****104 江苏-南通 劳动争议咨询 2019.08.08 04:10:46 323人阅读

我在商场从事高压变电所主管工作八年,现因生大病安装心脏起搏器,能争取多长时间带薪休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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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或是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安装临时起搏器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如果是起搏器本身的器械有问题,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或者是器械生产商赔偿,如果以上都没有,那是正常的医疗风险,由你们自己承担。
2、可以先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先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2019-08-08 04:2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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