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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有没有无偿加班,单位让义务加班怎么办呢?

郭* 陕西-商洛 劳动争议咨询 2018.08.04 08:52:51 2439人阅读

我的一个妹妹,在一个单位实习,最近经理让她义务加班,觉得不合理,问一下劳动法有没有无偿加班,单位让义务加班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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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收集你加班的证据,证明你每个月都加了多长时间的班,然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同时间的加班费用计算是不一样的,平时加班也就是超过8小时的加班应支付150%的工资,周末是200%的工资,节日是300%和工资。

2018-08-04 09:03:51 回复

公司不让劳动者加班不违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且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法律保护劳动者休息权,从诸多方面限制加班,用人单位不安排当事人加班是守法的举措,符合法律规定。相反,用人单位安排其他职工天天加班,可能涉嫌违法。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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