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股权类信托一样,债权类信托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某企业成功通过债权融资以后,一旦经营发生困难,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收益就可能产生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自能港发电公司收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债权转让即已对其发生效力,能港发电公司与信达资产公司之间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能港发电公司应当直接向债权受让人信达资产公司履行给付义务。
《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以上四点说明,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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