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专业解答仲裁裁决被判定为不受理后,不得再进行重新申请仲裁程序。当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某起案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开具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持有该文书的当事人即可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倘若劳动仲裁机构未能及时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仍未作出相关决定,那么当事人有权针对该劳动争议问题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其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需在15天内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对初审判决不服,可在15天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生效裁决或判决的再审申请期限为6个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若发现新证据或原证据存在虚假等情形,应在知悉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
专业解答在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程序结束后,要是出现特殊情况,申请人可以申请再审。要是劳动仲裁的结果被法院撤销了,那么申请人可以在裁定书收到后的十五天内,就相同的争端提起诉讼。要是对仲裁决议有异议,那得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起诉,要是超过这个时间,裁决书就生效了,通常就不再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了。
专业解答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有权调整或补充其诉求。举证期限内,申请人可向仲裁机构申请增加或更改仲裁请求。如仲裁机构认定请求符合受理条件,应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其答辩权。被申请人如自愿放弃答辩权,则不受此限。
专业解答仲裁申请被驳回后,一般不能再次申请仲裁,需遵守“一裁终局”原则。若认为仲裁裁决有明显错误或瑕疵,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承认和采纳。仅当存在如未达成仲裁协议、裁决超出约定范围等情形时,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申请。劳动仲裁中,对结果有异议仍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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