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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短工属于非全日制吗?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和特点?

王* 浙江-金华 劳动关系咨询 2018.06.08 06:48:25 3213人阅读

妹妹在甜品店打暑期工,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候,还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雇主仍旧以小时工的较低的工资待遇?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和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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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和特点,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018-06-08 06:5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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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三类:有期限的用工-也就是所谓的全日制工,以一次工作的用工,以及临时工--即非全日制工。主要区别:
1、全日制按新法要签劳动合同,并有期限,离职符合法定条件,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制用工的含义和特点是可以签也可以不签合同。离职可以随时,且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全日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工资要每月发放一次。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和特点,每天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工资必须在15日内发放一次。

2018-06-08 06:4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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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累计工时每周超24小时就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

2020-11-18 10:04: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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