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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工资计入的相关规定内容是什么?

刘** 北京-石景山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18.06.07 11:51:10 201人阅读

我在公司管理财务,最近需要对员工进行发放工资,需要了解其规定内容,想了解下非全日制用工工资计入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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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工资是否计入最低工资
加班工资是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如何订立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工资结算周期不得超过15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进行非全日制用工工资计入的时候,以上的内容可以了解。

2018-06-07 11:5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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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可以选用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各地规定,非全日制职工加班,是不执行基本法的,但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除外。

2018-06-07 11:5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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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标准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局。

2018-06-07 12:4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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