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准结论不服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与企业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发生争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2018-05-02 15:37:39 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希望以上的信息对于您在了解对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行政诉讼方面有所帮助
专业解答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的时限是拿到工伤保险待遇通知书的三个月之内,在实际生活当中,对工伤保险机构所下发的工伤保险待遇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一般都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该先向工伤保险待遇机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的话,15天之内起诉。
专业解答不服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产生的行政争议,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专业解答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行政诉讼提起的情形包括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专业解答员工和单位出现纠纷之后,员工才有维 权的需求,只要有需求之后就可以采取合法手段进行维 权。一般因为工伤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 权。但是劳动仲裁是有时效性的,为纠纷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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