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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拆钢板费用在工伤医疗待遇中吗

邓* 山东-济宁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18.04.28 23:44:07 244人阅读

您好,我哥哥前几天在工地上受了伤,现在在恢复治疗中,我想咨询一下拆钢板费用在工伤医疗待遇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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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拆钢板费用在工伤医疗待遇中吗这个问题是肯定的,只要您是是鉴定为工伤的后续一切治疗费用都会有这个待遇的

2018-04-28 23:5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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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拆钢板费用在工伤医疗待遇中吗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所以说只要算工伤就在待遇中

2018-04-28 23:45:07 回复

你好,想要知道工伤职工在拆钢板时的工资待遇怎么样,应该了解一下内容:工伤,在拆钢板之前如果这段时间都不上班,按规定,骨折用了内固定的职工,工伤医疗期满后,应回公司上班的,第二次手术时,可以再享受一定时间的工伤医疗期的。如果整个过程都不上班的,中间不属于工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病假工资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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