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晋中法律咨询 > 晋中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个人间形成劳务关系应怎样担责

个人间形成劳务关系应怎样担责

周* 山西-晋中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9.27 06:03:38 327人阅读

个人间形成劳务关系应怎样担责

其他人都在看:
晋中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晋中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责任承担有两种情况。
如果提供劳务的人在干活时给别人造成了损害,一般由接受劳务的人担责。毕竟劳务活动是为接受劳务的人谋利益,而且接受劳务的人能对劳务过程进行控制和指挥。不过,要是提供劳务的人故意犯错或者有重大过失,接受劳务的人担责后可以找他追偿。
要是提供劳务的人自己在干活时受了伤,那就得看双方的过错来定责任。要是提供劳务的人自己疏忽、违规操作,那他得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要是接受劳务的人指示有误、没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那他也得担责。
要注意,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一样,不能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是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来处理。所以,个人形成劳务关系时,双方最好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要是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找专业人士咨询。

2026-09-27 09:12:02 回复
咨询我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责任承担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这种情况下,由接受劳务一方担侵权责任。因为劳务活动是为接受劳务一方利益进行的,且接受劳务方对劳务有控制和指挥权。不过,如果提供劳务一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一方担责后可向其追偿。
另一种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损害。这时要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要是提供劳务一方自己疏忽、违规操作等有过错,得自行担部分损失;若接受劳务一方指示错误、没提供必要安全保障等有过错,也得担责。
要注意,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同,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认定为工伤,但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处理。所以,个人形成劳务关系时,双方要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这样能避免一些风险发生。

2026-09-27 09:05:51 回复
咨询我

个人之间要是形成了劳务关系,责任承担得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另一种是提供劳务的一方自己在劳务中受到损害。
要是提供劳务一方在干活的时候造成了他人损害,一般是接受劳务的一方来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劳务活动是为了接受劳务一方的利益,而且接受劳务方对劳务活动有一定的控制和指挥权。不过呢,如果提供劳务一方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才造成他人损害的,那接受劳务一方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找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要是提供劳务一方在干活时自己受了伤,那就得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了。双方按照过错大小分担损失。比如说,提供劳务一方自己疏忽、违规操作,那他就得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要是接受劳务一方指示错了或者没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那接受劳务一方也要担责。
这里要注意,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一样,不能用《工伤保险条例》,也不能认定为工伤,而是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来处理。所以,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时,双方最好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好,这样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2026-09-27 08:05:25 回复
咨询我

个人之间要是形成了劳务关系,在责任承担方面得分成两种情况来看。
一种情况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干活儿给别人造成了损害。这种时候,一般是接受劳务的一方来承担侵权责任。为啥这么规定呢?因为劳务活动说到底是为了让接受劳务的一方获利,而且接受劳务的一方对干活儿这件事还有一定的掌控和指挥权呢。不过呢,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是故意去损害别人,或者有重大过失行为,那接受劳务的一方在承担了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提供劳务的一方要钱追回来。
另一种情况是提供劳务的一方自己在干活儿的时候受了伤。这就得看双方谁有错了。要是提供劳务的一方自己粗心大意,或者违规操作,那他自己就得承担一部分损失;要是接受劳务的一方指示错了,或者没给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那接受劳务的一方也得担责,双方按照过错大小来分担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可不一样,不能用《工伤保险条例》,也不能认定成工伤。不过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来处理。所以,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时,双方最好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都说明白,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以后出问题,大家心里也都有底。

2026-09-27 08:03:49 回复
咨询我

1、个人之间要是形成了劳务关系,在责任承担上,得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劳务导致他人受损;另一种是提供劳务的一方自己在劳务过程中受到损害。
2、要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干活时让别人受了伤,一般是接受劳务的那一方来担责。这道理很简单,劳务活动是为接受劳务的人谋利,而且接受劳务的人对干活过程能控制和指挥。不过呢,要是提供劳务的一方是故意或者有重大失误才造成别人受伤,接受劳务的一方担责后,可以找提供劳务的一方要赔偿。
3、要是提供劳务的一方自己在干活时受了伤,那就看双方谁有错,各自按过错大小来担责。要是干活的人自己粗心大意、违规操作,那他自己得承担一部分损失;要是接受劳务的人指示有误或者没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那他也得担责。
4、得注意,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一样,不能用《工伤保险条例》,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侵权责任那部分来处理。所以说,个人之间建立劳务关系时,双方最好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说清楚,这样能少点风险。

2026-09-27 06:23:1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无监控录的口供有用吗

    专业解答无监控情况下录的口供通常有用,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属法定证据种类。只要来源合法、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与案件相关联,就有证据能力。司法实践中,口供可为侦查提供线索、还原事实,但因主观性和易变性,不能仅凭口供定罪。若能与其他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可作定案依据。

    2026.06.08 1868阅读
  •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重新设定举证期吗

    专业解答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是否重新设定举证期,需分情况而定。若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对异议作出裁定,若异议不成立被驳回且当事人未上诉,法院通常会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若当事人上诉,二审维持原裁定,由原审法院继续审理时,一般也会重新确定举证期。

    2026.06.08 1773阅读
  • 被告举证材料会交给原告吗

    专业解答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举证材料通常会交给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会组织证据交换等程序,按法定程序将被告证据送达原告,保障其质证权利。开庭前,法院安排双方了解彼此证据和主张,原告借此知悉被告证据并在庭审质证。此举保障诉讼公平公正,助双方充分辩论、法院查明事实,被告举证材料一般经法院转交原告。

    2026.06.08 1608阅读
  • 汽车销售企业微信聊天记录能作证据吗

    专业解答汽车销售企业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根据相关法律,微信聊天记录属电子数据,若要作为证据需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聊天记录需完整、来源可靠,能与案件事实相关联,且收集手段合法,满足这些条件就可在法律上被认可。

    2026.06.08 1658阅读
  • 装修时间超期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专业解答装修时间超期需准备多方面证据。包括装修合同,明确约定的工期可作判断超期依据;施工记录,如工程日志、监理报告等能反映实际施工进度;往来沟通记录,像邮件、短信、微信等可证明双方就工期问题的协商情况;此外,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也能辅助证明工程进度及超期状况。

    2026.06.08 1187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