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失败后无法再次申请仲裁,因为一事不再理是仲裁基本原则,仲裁委不会重复受理同一仲裁请求及争议事项。
(二)若对非终局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若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在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时,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四)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1.劳动仲裁失败后,不能再次申请仲裁。因为“一事不再理”是仲裁基本规则,仲裁委不会重复受理同一请求和争议。
2.若对仲裁裁决不服,有其他救济办法。非终局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30日内可向中院申请撤销;劳动者不服,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
结论:
劳动仲裁失败后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但可通过其他途径救济。
法律解析:
一事不再理是仲裁的基本原则,所以对于同一仲裁请求及争议事项,仲裁委不会重复受理。不过当事人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根据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于非终局裁决,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时,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大家在劳动仲裁方面遇到问题,或是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劳动仲裁失败后不能再次申请仲裁,因为一事不再理是仲裁基本原则,仲裁委不会重复受理同一仲裁请求及争议事项。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有其他救济途径。
1.非终局裁决情形下,当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终局裁决情形下,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时,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终局裁决时,劳动者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当事人在仲裁前充分准备证据,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及时按规定时间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劳动仲裁失败后不能再次申请仲裁,同一仲裁请求和争议事项,仲裁委不会重复受理。
(2)若对仲裁裁决不服,有不同救济途径。非终局裁决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时,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复杂,救济途径适用条件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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