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用人单位没有足额支付节假日加班费,高温作业没有高温津贴,我能否以此作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高温津贴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节假日加班费和高温津贴,您确实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9 15:46:14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