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9月11日正式入职这家公司,今年11月15日离职的,在职一共两个多月。公司是单休制度,固定每周星期二休息,我的工资约定是底薪6000元,加上1000元的绩效奖金,每个月保底能拿到7000元,但是老板平时发工资特别模糊,没有正规的工资条,发放规则也不透明。 在职期间,公司全程没有和我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从来没有给我缴纳过社保,这两项都是完全没有的。11月15日的时候,老板口头以公司淡季、不需要这么多人为由,直接提出要辞退我,我当时没有明确答复同意,双方也没有就辞退事宜做过任何协商,后续老板直接把我的微信删掉了,现在完全联系不上。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以及无故辞退你,这些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保。2. 收集证据:准备你在公司工作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邮件、绿泡泡聊天记录等,以证明你的工作关系和工资支付情况。3. 社保补缴:向当地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为你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4. 法律援助:如果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维护你的权益。请注意,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因此建议你尽快行动。同时,保持冷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0 02:5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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