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无固定期限合同能辞退吗,想了解:上海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有哪些保护政策?
在上海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也是可以被辞退的不过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首先用人单位在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其他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上海有相应保护政策比如在裁员时应优先留用这类员工并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5 21:31:53 回复
在上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被辞退,但需符合法定情形并遵循法定程序。以下是具体情况及保护政策:
可辞退的情形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如多次旷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非过失性辞退:符合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破产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转产、技术革新等需裁减人员,需满足人数要求(一次性裁减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并履行提前通知、听取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等程序,无固定期限员工属于优先留用对象,但若符合裁员条件仍可被裁,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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