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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里没有家属误工费,家属照顾工伤职工的费用通过护理费体现。护理费确定分两种情况。
2.停工留薪期内需护理的,所在单位应派人护理,若未派人,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支付。这能保证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得到妥善护理,也促使单位履行责任。建议单位建立完善护理安排机制,及时为职工安排护理人员;职工若遇单位不安排护理,可及时与单位沟通,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3.评定伤残后需护理的,按生活自理程度,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定比例支付,完全不能自理为50%,大部分不能自理为40%,部分不能自理为30%。此规定根据伤残程度合理确定护理费用。职工应及时进行伤残评定,以便准确计算护理费;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评定结果,确保费用合理发放。
2026-01-15 20: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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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伤赔偿体系里没有家属误工费这一项目,家属照顾工伤职工产生的费用通过护理费来体现。
(2)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安排,如果单位派人护理则无需额外支付费用;若单位未派人,需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护理费。
(3)评定伤残后护理费用的支付,依据工伤职工生活自理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比例为50%,大部分不能自理为40%,部分不能自理为30%。
提醒:
工伤赔偿流程较为复杂,不同工伤情况对应的护理费标准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详细分析。
2026-01-15 20: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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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停工留薪期内家属照顾工伤职工,若单位未派人护理,家属可要求单位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护理费。家属要收集好护理相关证据,如与护工费用对比的资料等,以便向单位主张权益。
(二)工伤职工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家属可根据职工生活自理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比例计算护理费数额并向相关方主张。要及时进行生活自理程度的评定,获取有效评定结果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6-01-15 18:27: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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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没有家属误工费,家属照顾工伤职工的费用以护理费体现。
2.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单位应派人护理;未派人的,护理费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3.评定伤残后需护理的,按生活自理程度,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定比例支付,完全不能自理为50%,大部分不能自理为40%,部分不能自理为30%。
2026-01-15 18:1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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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赔偿没有家属误工费,家属照顾工伤职工的费用以护理费体现,护理费数额按不同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在工伤赔偿体系里,家属误工费不在赔偿项目范围内,而是以护理费来保障家属照顾工伤职工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的确定分两种情形。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单位应派人护理,若未派人,需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护理费;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则根据生活自理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完全不能自理的为50%,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如果遇到工伤赔偿中护理费相关的问题,或者对工伤赔偿的其他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5 17:17: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