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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用人单位存在法定的三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应支付代通知金;若未支付,劳动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生效后单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相关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未就变更达成协议这三种情况下解除合同,未提前书面通知时需支付代通知金。若用人单位应支付却未支付,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单位应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仲裁裁决生效后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如果你在劳动权益方面有疑问,或者遇到类似的情况,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5 11:0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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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有法定情形,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未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若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若用人单位应支付却未支付,劳动者可先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无果,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证明符合支付代通知金情形。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建议劳动者密切关注自身权益,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避免错过时效。同时,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2026-01-05 10:3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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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先确定用人单位有没有法定需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就要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三种情形分别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干不了原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法履行,而且双方也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2.如果用人单位该支付却没支付,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对方支付。
3.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要提交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该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
4.仲裁裁决生效后,要是用人单位还是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要注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有时效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2026-01-05 08:4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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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用人单位在特定三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三种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未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2)若用人单位应支付却未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要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应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3)仲裁裁决生效后,若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有一年的时效限制,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提醒:
劳动者要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不同案情证据要求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5 08:0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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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行、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未就变更达成协议这三种情况,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需支付代通知金。
(二)协商解决。若单位应支付却未支付,劳动者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
(三)申请仲裁。协商不成,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解除证明、工资记录等证据证明应支付情形。
(四)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注意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6-01-05 07:52: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