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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一审时在法院何时交证据

罗* 辽宁-葫芦岛 劳动争议咨询 2026.01.04 05:04:17 404人阅读

劳动争议一审时在法院何时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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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举证期限的具体时间。当事人需关注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确认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若当事人希望与对方协商举证期限,需将协商结果提交法院并获得准许后,该期限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提交证据遇困难时申请延期。若在举证期限内无法完成证据提交,应在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详细说明提交困难的具体理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举证期限。

(三)避免逾期提交证据。尽量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相关证据。若逾期提交,需向法院说明合理理由,否则法院可能不予采纳该证据,或采纳证据后对当事人进行训诫、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3.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2026-01-04 10: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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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一审阶段,举证期限由法院结合案件情况指定,也可由当事人协商后经法院准许确定。

如果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存在困难,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延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处理。

逾期提交证据的,法院会要求说明理由;拒不说明或理由不成立,法院可能不采纳该证据,或采纳后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应关注法院的举证期限通知,尽量在期限内提交证据,避免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

2026-01-04 10:2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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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劳动争议一审中,当事人需在法院指定或协商经法院准许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纳或面临训诫罚款,确有困难可申请延期。
法律解析:劳动争议一审案件的举证期限,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也可由当事人协商后经法院准许确定。当事人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存在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会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决定不予采纳该证据,或采纳证据但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因此,当事人需留意法院关于举证期限的通知,尽量在期限内完成证据提交。如果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对举证期限的具体要求存在疑问,或遇到提交证据困难需要申请延期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因举证问题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4 08:2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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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一审中,当事人需严格遵循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纳或面临训诫罚款等后果,确有困难可申请延期举证。

1.严格遵守举证期限要求。密切留意法院送达的举证期限通知,明确提交证据的截止时间。提前梳理与案件相关的全部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确保在期限内完整提交,避免因逾期产生不利影响。

2.及时申请延期举证。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存在客观困难,例如关键证据需向第三方机构调取、因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及时收集等,应尽早向法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困难情况及所需延长的期限,等待法院审核批准。

3.妥善处理逾期提交情形。若不慎逾期提交证据,应主动向法院说明逾期的真实理由,积极配合法院调查核实。若理由不成立,需接受法院可能采取的训诫或罚款措施,同时尽量补充提供其他有效证据以支撑自身主张,降低不利后果的影响。

2026-01-04 07:3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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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争议一审中,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举证期限的确定方式有两种,一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指定,二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法院准许确定。

(2)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存在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法院会根据申请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3)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会责令其说明理由。若当事人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作出处理,可能不予采纳该证据,也可能采纳该证据但对当事人予以训诫或罚款。

提醒:
劳动争议一审中,当事人需留意法院关于举证期限的通知,尽量在期限内完成证据提交;若提交有困难,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延期,避免因逾期举证承担不利后果。

2026-01-04 06:46:0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争议的证据有哪些(一)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所反映的声音、形象,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所提供的资料来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谈话录音、劳动场所的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二)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争议案件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如其他在场劳动者的证言。(三)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就自己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与争议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对诉讼请求的陈述”。主要体现在申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四)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五)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六)鉴定意见是鉴定人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的争议问题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如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证文书、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的意见、审计评估报告、医疗诊断等。(七)勘验笔录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争议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如勘验劳动场所制成的笔录。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争议的证据有哪些(一)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所反映的声音、形象,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所提供的资料来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谈话录音、劳动场所的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二)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争议案件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如其他在场劳动者的证言。(三)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就自己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与争议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对诉讼请求的陈述”。主要体现在申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四)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五)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六)鉴定意见是鉴定人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的争议问题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如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证文书、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的意见、审计评估报告、医疗诊断等。(七)勘验笔录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争议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如勘验劳动场所制成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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