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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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收房时才发现,购买之前销售说赠送的入户花园区域变成了公共的消防区域,开发商工程部的人说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入户花园,一直以来图纸上都是公共区域,合同也没有写明入户花园是赠送给业主的。所以现在收楼时我们说交付标准和原来不一样,但工程部的人说全部都符合合同,导致双方各执一词。
这种情况关键在于证据。若有销售承诺赠送入户花园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可据此主张开发商违约。若没有,合同又未写明,维权较难。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补偿或整改。协商不成,可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弥补你的损失。
2026-01-03 10:4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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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10: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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