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结论:商家将赠品当作商品售卖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价款并主张三倍赔偿(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计算),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故意隐瞒赠品属性,将其以商品名义销售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购买价款,同时可主张购买价款三倍的增加赔偿;若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计算。维权流程如下:1.与商家沟通协商,提出退款及赔偿要求;2.协商无果时,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解;3.根据与商家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需保留购买凭证、商品实物、宣传资料等证据,以证明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遇到证据收集困难、协商沟通不畅等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帮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商家将本应作为赠品的物品当作商品进行售卖,该行为已涉嫌欺诈,消费者作为受欺诈方,可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优先与商家沟通协商。明确要求商家退还购买价款,并按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照五百元的标准执行。
2.协商无果时,可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助力争议得到妥善解决。
3.若与商家签订过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4.维权过程中需注意保留关键证据,包括购买凭证、商品实物、商家宣传资料等,以此证明商家存在将赠品当作商品售卖的欺诈行为,为后续维权提供充分依据。
法律分析:
(1)商家将赠品当作商品售卖,属于故意隐瞒商品真实性质(本应为赠品)的欺诈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2)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还购买该物品的价款,并按该价款的三倍主张赔偿;若三倍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计算赔偿。
(3)协商不成时,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举报,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解或查处。
(4)消费者可依据与商家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欺诈赔偿责任。
(5)消费者需保留购买凭证、商品实物、商家宣传赠品的资料、与商家沟通的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提醒:
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并保存证据,若协商或投诉无法解决问题,需尽快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权益,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权益受损。
(一)与商家协商处理。消费者可直接联系商家,说明其将赠品当作商品售卖的欺诈行为,要求退还购买该商品的价款,并按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若三倍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可要求按五百元赔偿。
(二)向相关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提交购买凭证、宣传资料等证据,请求介入调解。
(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者可根据与商家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注意保留证据。维权过程中需留存购买凭证、商品实物、商家宣传赠品的资料等,证明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具体内容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专业解答合法。回迁房是指用于安置拆迁时原住户的住房。和商品房并无概念上的冲突。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小区,使用商品房小区内的部分楼房安置回迁户是很通常的一个做法。这些安置回迁户的住房和其它商品房并无任何区别。满足回迁户之外,多余的房屋自然要拿出来销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