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判断是否存在加班要对比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一旦实际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部分就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管综合计算周期内工作时间是否超标,用人单位都要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3)计算加班费时,先明确每月约166.64小时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用实际工作时间减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部分按150%计算;法定休假日工作时长单独按300%计算。
提醒:
劳动者要留意工作时间记录,保留加班证据。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不同情况加班费计算有别,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用人单位需准确记录劳动者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包括正常工作时间、法定休假日工作时间等。
(二)确定综合计算周期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每月约166.64小时为参考,计算出整个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长。
(三)用实际工作时间总数减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出部分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
(四)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时长,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法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算加班,单位需支付1.5倍工资。
2.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单位要支付3倍工资。
3.计算时,先明确每月约166.64小时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用实际工作时间减法定时间,超出的按1.5倍算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工作时长按3倍算。
结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超法定标准时间,超出部分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资300%报酬。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要先明确综合计算周期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每月约166.64小时。当实际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部分就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要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若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加班费计算方法是用实际工作时间减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部分按150%算,法定休假日工作时长按300%算。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不合理用工。如果劳动者遇到有关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支付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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