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试用期频繁请假,单位并非一定能辞退员工,需结合请假是否合规及是否影响工作判断。
法律解析:
试用期内员工频繁请假,单位能否辞退需分情况认定。若请假符合单位规章制度,有合理事由且按流程完成审批,单位不得仅以频繁请假为由辞退员工。若频繁请假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且符合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可辞退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承担两项证明责任,一是员工频繁请假已影响工作,导致无法达到岗位录用条件;二是相关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且已向员工公示告知。若单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却辞退员工,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您在试用期遇到请假被辞退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益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合法利益。
试用期频繁请假,单位并非绝对能辞退员工,需结合请假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对工作的实际影响综合判断。
1.若员工请假事由合理且符合单位制度流程,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因正当原因如身体不适、家庭突发紧急情况等请假,且严格按照单位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并获得审批,其请假行为合法合规。此时单位仅以频繁请假为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若频繁请假影响工作且符合制度规定,单位可合法辞退。员工频繁请假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或严重影响团队进度,且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此类情形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该制度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辞退员工。单位需举证证明员工的行为确实不符合岗位要求。
3.员工遭遇违法辞退时可依法维权。若单位在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辞退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1)试用期员工频繁请假,若请假事由合理、符合单位规章制度且按流程完成审批,单位不得仅以频繁请假为由辞退员工。
(2)若频繁请假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且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明确此类情形属于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辞退员工。
(3)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需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员工请假行为已影响工作任务完成,且该行为符合单位公示过的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关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情形。
(4)若单位辞退行为缺乏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提醒:
试用期员工请假应保留审批通过的凭证,单位辞退员工需确保依据充分且程序合法,如遇纠纷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一)试用期频繁请假若符合单位规定,单位不得辞退。若请假事由合理,且按照单位规章制度的流程完成审批,单位不能仅以请假频繁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若频繁请假影响工作任务完成,且符合单位合法有效规章制度中的解除情形,单位可辞退。单位需证明请假行为已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且相关规章制度已向员工公示,同时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三)若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可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该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一项内容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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