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证明力通常低于原件,但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其法律效力,并非绝对不认可。
1.若对方认可复印件的真实性,法院会直接确认其证明力。
2.若对方否认复印件真实性,需结合其他证据判断。若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佐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可能采信。比如民间借贷纠纷中,仅持有借条复印件时,若有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明借贷事实,复印件证明力会增强。
3.若无其他证据佐证,法院一般不单独将复印件作为定案依据。
4.若原件确实无法取得,且有证据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或对方无相反证据反驳,法院也可能认定复印件具有证明力。
1.留存证据时优先保留原件,若只能获取复印件,及时让相关方确认其真实性。
2.若对方可能否认复印件真实性,提前收集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佐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3.若原件无法取得,收集能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据,以便向法院佐证。
法律分析:
(1)若对方认可复印件的真实性,法院会直接确认其证明力。
(2)若对方否认复印件的真实性,法院需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判断。
(3)若存在其他证据与复印件相互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可能采信该复印件的证明力。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中,仅有借条复印件但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辅助证明借贷事实,复印件的证明力会得到增强。
(4)若没有其他证据辅助,法院一般不会单独将复印件作为定案依据。
(5)在原件确实无法取得的情况下,若有证据证明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或者对方无法提供相反证据进行反驳,复印件也可能被法院认定具有证明力。
提醒:
日常事务中应尽量保留证据原件,若只能提供复印件,需注意收集相关辅助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一)若对方认可复印件的真实性,法院会确认其证明力。
(二)若对方否认复印件的真实性,需结合其他证据判断其证明力。比如民间借贷纠纷中,仅持有借条复印件时,若能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其他证据佐证借贷事实,复印件的证明力会得到增强;若没有其他证据辅助,法院一般不会单独将复印件作为定案依据。
(三)若原件确实无法取得,且有证据证明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或者对方无法提供相反证据进行反驳,法院也可能认定该复印件具有证明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复印件属于间接传来的证据,其证明效力通常低于原件,这是法院判断时的基础前提。
如果对方认可复印件的真实性,法院会直接确认它的证明力,无需额外条件。
若对方不认可复印件,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比如在借贷纠纷中,仅持有借条复印件,但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佐证借贷事实,这些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后,复印件的证明力会提升,法院可能采信。
没有其他证据时,法院一般不会单独将复印件作为定案依据。不过,若原件确实无法取得,且能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或对方无相反证据反驳,复印件也可能被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结论:复印件证明力低于原件,其法律效力需结合对方认可情况其他佐证证据或原件无法取得的特殊情形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证明力弱于原始证据。法院认定复印件法律效力时遵循以下规则。一是对方认可复印件真实性的,法院直接确认其证明力。二是对方否认时,需结合其他证据判断。若存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其他证据佐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事实的,法院可能采信复印件。例如民间借贷纠纷中,仅有借条复印件但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共同证明借贷关系的,复印件证明力会得到增强。若无其他证据佐证,法院一般不单独将复印件作为定案依据。三是原件确实无法取得时,若有证据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或对方无相反证据反驳,复印件也可能被认定具有证明力。遇到证据效力认定相关问题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分析和帮助。
专业解答公积金贷款预售合同复印件法律效力的判定标准贷款合同复印件具备法律有效性。然而,若其被用作呈堂证供,那么复印件的可信度将会低于原件,并需要经过核实与原件完全相符之后才能被法院采纳为证据。在此过程中,倘若在复印件上加盖了当事人的印章或者签名,并且明确标注该复印件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此时,该复印件便能与原件享有同等的证据价值。
专业解答工伤认定复印件是否有效,因为复印件无法证明其真伪所以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工伤认定,社保处肯定有备份可去社保复印让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证明其内容是真实地。
律师解析 工伤鉴定书复印件加盖印章后是有效的。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使用,与原件无异。
律师解析 如系对方予以否认之情形,则本件复印件将难以获得法院认可为有效证据; 然而,涉及到欠条之类的书证复印件,在做为诉讼证据来应用时,可能会遇到两种不同的情况: 其一是经由详细比对原件并确认无异或者至少经由对方当事人予以默认,从而被法庭采纳; 反之,倘若在比对原件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收到来自于对方的质疑,那么该份复印件就可能会面临失效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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