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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10公里外,员工有赔偿吗

龙** 江苏-扬州 劳动关系咨询 2025.12.11 13:25:57 340人阅读

公司搬迁10公里外,员工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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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搬迁10公里外员工是否有赔偿取决于搬迁对员工的影响及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若影响重大且公司无合理解决方案,员工拒绝随迁被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若影响不明显,员工拒绝上班可能被视为旷工,公司解除合同无需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当公司搬迁对员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通勤距离大幅增加、交通成本显著提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按原约定继续履行,而公司又未提供合理解决方案时,员工拒绝随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相反,若搬迁未对员工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劳动合同仍能正常履行,员工拒绝到新工作地点上班,可能被认定为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大家在遇到公司搬迁等类似劳动法律问题时,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1 20:0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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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搬迁10公里外员工有无赔偿取决于搬迁对员工的影响及公司处理方式。若搬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通勤距离大幅增加、交通成本显著提高,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按原约定履行,且公司未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员工拒绝随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搬迁未对员工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劳动合同能正常履行,员工拒绝到新地点上班,可能被认定为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建议公司在搬迁前充分评估对员工的影响,与员工积极沟通,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如交通补贴、调整工作时间等。员工遇到搬迁情况,应与公司友好协商,理性表达诉求。

2025-12-11 19:3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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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搬迁10公里外,当搬迁给员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像通勤距离大幅增长、交通成本明显提高等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如果公司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员工拒绝随迁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搬迁对员工没有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劳动合同能够正常履行,此时员工拒绝到新工作地点上班,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提醒:员工遇到公司搬迁情况,要综合考量自身权益受影响程度,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1 18:1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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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公司搬迁对员工有重大不利影响,像通勤距离大增、交通成本显著提高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按原约定履行,公司又没提供合理解决方案时,员工拒绝随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若公司搬迁未对员工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劳动合同能正常履行,员工拒绝到新地点上班,可能被认定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12-11 17:0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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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10公里外,员工有无赔偿分两种情况。
若搬迁对员工影响大,像通勤远、成本高,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公司没提供合理解决办法,员工拒随迁且公司解约,要给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月工资。
若搬迁没明显影响,合同能正常履行,员工拒去新地点上班,或被当旷工,公司解约不用给补偿。

2025-12-11 15:22:1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政府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而征收土地的时候,就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红线是规划部门划定的项目用地单位,红线内拆迁,红线外不能强制要求你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政府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而征收土地的时候,就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红线是规划部门划定的项目用地单位,红线内拆迁,红线外不能强制要求你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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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会结合劳动者的工龄来进行赔偿,一般每工作满一年就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未工作满一年但满了半年的,那么也可以按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未满半年的就会按半个月工资来支付。

    2024.09.06 37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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