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你好,我起诉了劳动争议一审,判决书说我是非全日制用工,不支持我的一些诉请。我的工作性质是舞蹈老师,每周三天课,公司规定课前半小时到岗就行,但每天到岗直到课程结束不到四小时。每个月也不超过40小时,但这是这个行业特性,校区规定也是不需要坐班。工资是按月发放,包括底薪和绩效。我现在想提起二审,请问能不能改变这个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
不能,因为你的工作时长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
二审有改变非全日制用工认定的可能。虽工作时长符合非全日制特征,但工资按月发放有悖于非全日制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规定。可收集能证明双方存在全日制用工合意证据,像工作安排、管理模式等方面证据,在二审中提交争取改变认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