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仲裁和解后通常不能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仲裁,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后协议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应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但和解协议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时,可申请撤销后再次申请仲裁。
法律解析:
劳动仲裁和解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后,协议对双方产生约束,这是为了维护仲裁程序的稳定性和结果的确定性。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来保障权益,而非再次仲裁,避免程序反复。然而,若和解协议是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达成,违背了当事人意愿,法律赋予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的权利,撤销后可就原劳动争议事项再次申请仲裁。在这种情况下,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解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十分关键。如果在劳动仲裁和解及后续处理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和解后通常不可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仲裁,达成的和解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支付令或起诉,而非再次仲裁。
1.特殊情况是,当和解协议是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法定情形下达成,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之后再就原劳动争议事项申请仲裁。
2.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需收集相关证据,以此证明和解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从而保障自身权益。
所以在劳动仲裁和解时应确保协议是真实意愿表达,若后续发现问题,要及时按法定程序解决。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和解具有法律效力,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后,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通常不能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仲裁。
(2)当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另一方救济途径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并非再次申请仲裁。
(3)若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之后能就原劳动争议事项再次申请仲裁。
(4)再次申请仲裁时,收集证明和解协议可撤销情形的相关证据十分重要。
提醒:
劳动仲裁和解需谨慎,签署协议前要确保意思真实。若发现和解协议存在问题,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后,应遵守和解协议约定,若对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维权。
(二)若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之后再次就原劳动争议事项申请仲裁。
(三)申请仲裁证明和解协议可撤销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专业解答仲裁裁决被判定为不受理后,不得再进行重新申请仲裁程序。当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某起案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开具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持有该文书的当事人即可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倘若劳动仲裁机构未能及时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仍未作出相关决定,那么当事人有权针对该劳动争议问题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其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在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程序结束后,要是出现特殊情况,申请人可以申请再审。要是劳动仲裁的结果被法院撤销了,那么申请人可以在裁定书收到后的十五天内,就相同的争端提起诉讼。要是对仲裁决议有异议,那得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起诉,要是超过这个时间,裁决书就生效了,通常就不再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了。
专业解答仲裁申请被驳回后,一般不能再次申请仲裁,需遵守“一裁终局”原则。若认为仲裁裁决有明显错误或瑕疵,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承认和采纳。仅当存在如未达成仲裁协议、裁决超出约定范围等情形时,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申请。劳动仲裁中,对结果有异议仍可向法院起诉。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若裁决不予受理,则无法再次申报。如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否定处理,应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据此直接向法院上诉。若劳动仲裁部门拒绝出具或逾期未做出合理决策,当事人也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仲裁驳回还能再次申请吗,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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