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这保障了劳动者及时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
(2)若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权。首先可与单位协商,和平解决问题。
(3)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单位需按应付金额一定比例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维权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支付。
(三)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四)劳动者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1.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2.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索要。
3.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单位需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权。
结论: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未按规定支付的,劳动者可协商、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若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要求及时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权益。若您在工资支付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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