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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时发生工伤,由受伤害时所在工作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职工在多家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各单位都要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责任同样由受伤害时的工作单位承担。
3.若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伤后,单位按标准支付费用;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
4.职工工伤后要及时申请认定和鉴定,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
2025-10-23 18: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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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双重劳动关系下职工工伤,由受伤害时工作单位担责;各用人单位需分别为职工缴工伤保险费,未缴纳的按规定支付费用,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用人单位偿还,职工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解析:在双重劳动关系里,为保障职工权益,各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职工发生工伤,以其受伤害时工作的单位来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伤后该单位要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之后再向单位追偿。同时,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的关键步骤。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问题或者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3 17:3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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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重劳动关系下职工工伤,由受伤害时工作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职工同时在多个单位就业,各单位都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时受伤害单位担责。
2.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伤后单位按规定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单位偿还。
3.职工工作中发生工伤,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职工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生工伤后及时申请认定和鉴定,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23 17:2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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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双重劳动关系下,职工若同时在多个用人单位就业,各用人单位都有义务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保障职工工伤权益的基础,能在职工遭遇工伤时提供相应的保障。
(2)当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正在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明确了责任主体,避免了用人单位之间相互推诿。
(3)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伤事故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4)职工工作中发生工伤,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的关键步骤。
提醒:职工应留意用人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后务必及时按程序申请认定和鉴定。不同工伤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分析。
2025-10-23 15:4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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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在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作,各用人单位要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以此降低工伤风险和自身责任。
(二)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该单位需积极处理工伤事宜。
(三)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的费用由单位按标准支付;单位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由单位偿还,职工可依法维权。
(四)职工发生工伤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2025-10-23 14:41: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