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用人单位扣绩效有明确规章制度依据,且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扣绩效数额合理、计算方式清晰时,员工在职未提出异议,通常被视为认可,这种情况下离职索赔很难得到支持。因为员工以实际行动默认了用人单位的扣绩效行为。
(2)若用人单位扣绩效没有制度依据,或者制度不合理、不合法,即便员工在职时未提出异议,也不影响离职索赔。员工可收集工资条、绩效评估报告等证据,证明应发绩效与实发绩效的差额,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
提醒:
员工遇到扣绩效问题,要留意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疑问及时提出,离职索赔需注意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单位扣绩效有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依据,数额合理、计算清晰,员工在职未异议,离职索赔较难成功,建议员工接受现实。
(二)若单位扣绩效无制度依据,或制度不合理、不合法,员工可收集工资条、绩效评估报告等证明应发与实发绩效差额的证据。
(三)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
1.扣绩效无异议,离职索赔分情况。若单位扣绩效有依规制定且公示的制度,数额合理、计算清晰,员工在职无异议,离职索赔难获支持。
2.若单位扣绩效无制度依据,或制度不合理、不合法,即便员工在职未提异议,离职也可索赔。
3.员工可收集工资条等能证明绩效差额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起诉。
结论:
扣绩效未异议,离职时索赔需根据用人单位扣绩效是否有合理合法制度依据来判断,有则离职索赔难获支持,无则可索赔。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扣绩效有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明确规章制度,且扣绩效数额合理、计算方式清晰,员工在职时未提出异议,通常会被视为认可该扣减行为,离职时索赔较难得到支持。然而,若用人单位扣绩效没有制度依据,或者制度不合理、不合法,即便员工在职时未提出异议,也不影响其在离职时进行索赔。员工可收集工资条、绩效评估报告等证据,证明应发绩效与实发绩效的差额,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如果遇到此类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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