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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包工头破产不影响工人索要工资。工人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尝试与小包工头协商确定工资数额与支付时间。
2.若协商不成,工人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未支付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3.依据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分包业务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在工资支付方面,工人可要求该承包单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4.为保障权益,工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问题解决;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10-11 06:3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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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人在小包工头破产时索要工资,协商是首要途径,可明确工资数额与支付时间,这是和平解决问题的方式。
(2)若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至关重要,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未支付的材料,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3)依据相关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分包,对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在工资支付上应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这为工人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撑。
(4)工人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1 05:2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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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小包工头协商,确定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以和平方式解决工资问题。
(二)协商不成,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未支付的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三)要求将工程发包给小包工头的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为在工资支付方面可参照工伤责任的相关规定。
(四)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维护权益。
(五)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工资纠纷。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2025-10-11 05:1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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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包工头破产不影响工人要工资。工人可先和小包工头协商,确定工资数额与支付时间。
2.协商不成,工人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未付情况。
3.若承包单位违规转包、分包,工人可要求其承担连带支付工资责任。
4.工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11 03:5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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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小包工头破产不影响工人索要工资,工人可通过协商、收集证据,要求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工人的工资权益受法律保护,即便小包工头破产,也不能免除支付工资的责任。当与小包工头协商不成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未支付的证据很关键。相关规定表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法转包、分包业务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在工资支付上,发包单位要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这为工人维权提供了有力保障。工人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5-10-11 02:37: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