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我是25年应届毕业大学生,我在北京一家环保公司工作了一个半月,没有签入职合同,只在一张a4纸上手写过我的薪资待遇,里面有一句话一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否则工资按3000元发放,我签了名字按了手印,但是我现在要提离职,他没有给我缴纳过社保,也没有签过正式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劳动仲裁他
可以劳动仲裁。公司未签正式合同、未缴纳社保都违法,手写协议里限制离职的条款不合理,无效。你作为劳动者有辞职权利。可搜集工作证据,像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去争取应得工资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2025-08-16 22:5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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