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在广州有一处房子,早些年租出去,当时签合同是一年的,只是在最后说了一句第二年以后加一百块钱。由于我们不在广州,后面就没有再去续签合同,租户也一直都正常交房租。直到疫情那年,他说生意不好做,让我们缓他几个月,我们也同意了!他半年后也又开始交房租,但是欠的房租没有补,并且在第二年就不再给房租了!打他电话也不接??!由于疫情期间,我们也没法去广州,就这么耽误下来。后来家里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就一直拖到现在。 今年这个假期,我们想去广州把事情解决了!但是现在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在那里住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目前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如果没有人住,我们还能不能找他要回所欠的房租?
首先,原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租户继续交租,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可先去房子处查看是否有人居住,若没人住,可通过发函等方式联系租户索要欠租。若联系不上,可保留好租赁合同、房租转账记录等证据,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所欠房租。
2025-08-01 14:4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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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4:4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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