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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后待遇如何

王** 山西-晋中 工伤鉴定咨询 2025.07.18 02:16:23 492人阅读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后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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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因工伤致残,待遇按伤残等级确定。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到四级分别为27、25、23、21个月本人工资),还按月发伤残津贴(一级到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90%、85%、80%、75%)。
2.五级、六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六级分别为18、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工作,难安排的按月发伤残津贴(五级、六级分别为本人工资70%、60%),单位缴纳社保。
3.七级至十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到十级分别为13、11、9、7个月本人工资)。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由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5-07-18 07:2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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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工工伤致残被鉴定后,一级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工作,难安排则发伤残津贴并由单位缴社保;七级至十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解除时,有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工伤致残不同等级对应不同待遇。一级至四级因其伤残严重程度,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能获得与伤残等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五级、六级相对较轻,先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工作,若难以安排就按月发伤残津贴,单位还需缴纳社保。七级至十级伤残程度更轻,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时,还能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遇到工伤待遇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7-18 07:1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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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致残待遇按伤残等级划分。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25、23、21个月本人工资,还有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比例为本人工资90%、85%、80%、75%。

五级、六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8、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则按月发伤残津贴,比例为本人工资70%、60%,单位缴纳社保。

七级至十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3、11、9、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建议职工及时进行伤残鉴定,明确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鉴定流程,按时支付相应待遇;社保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职工权益落实。

2025-07-18 05:5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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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工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劳动关系保留且退出工作岗位。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随伤残等级降低而减少,从一级的27个月本人工资到四级的21个月本人工资。同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比例也是随等级降低而降低,从一级的90%到四级的75%。
(2)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单位应安排工作,难以安排时则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70%,六级为60%,且单位要缴纳社保。
(3)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从七级的13个月本人工资到十级的7个月本人工资。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提醒:职工申请工伤待遇时要留意各项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和申请流程,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2025-07-18 04:1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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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至四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到四级分别是27、25、23、21个月本人工资;同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级到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二)五级、六级伤残
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六级分别为18、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的,按月发伤残津贴,五级、六级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单位负责缴纳社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到十级分别为13、11、9、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也对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做出了类似详细规定。

2025-07-18 03:25:18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职工因工致残的待遇(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由于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二、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2条。(八)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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