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沈阳法律咨询 > 沈阳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本人已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公司以员工投票打分的形式,选出部分待岗人员

本人已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公司以员工投票打分的形式,选出部分待岗人员

ask****624 辽宁-沈阳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3.21 12:55:58 0人阅读

本人已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公司以员工投票打分的形式,选出部分待岗人员,进入新岗位的双向选择。新岗位包括保安保洁等工作,现本人在新岗位中未选到满意工作,按公司流程,即将进入待岗流程,即签订待岗协议,按公司要求进行岗位轮换。待岗期间工资逐月降低直至归零。本人认为,公司此种行为意在变相裁员,规避赔偿金。不知公司此种行为,是否违法劳动法,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本人是否有拿到赔偿金后离职的可能?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沈阳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沈阳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不安排岗位,也应当按照原工资发放。

2018-04-08 16:19:5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