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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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合同约定,车位属业主专有部分(已产权登记),未使用仍需缴纳基础物业费;如果是公共车位或未售产权车位,物业公司无权强制收取占用费
2025-05-16 14:08:30 回复
这得看和物业签的停车服务协议咋规定。要是协议约定不管用不用都得交,那大概率就得交。因为签了协议就得按约定履行。解决方案是先看看协议,要是觉得不合理,可以和物业协商减免部分费用。要是协商不成,也可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定是否该交。
2025-05-15 18:41:1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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