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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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确实让人恼火,但先别急,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解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押金通常是在合同成立后才需要支付的。您既没签合同也没入住,中介收取押金本身就缺乏法律依据。中介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不当得利,您完全有权要求退还。建议您这样做:
1. 先整理好所有证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2. 直接向中介公司正式发函要求退款
3. 同时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
4. 如果金额较大(超过1万元),可以考虑起诉现在很多中介就是吃准租客怕麻烦的心理,您态度坚决些反而容易解决。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一份正式的律师函,这种施压方式往往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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