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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需先行清偿再依法追偿;因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致拖欠的,总包清偿后可向建设单位追偿,逾期支付工资会被责令加付赔偿金。
法律解析:
在建设工程领域,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规定总包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所以当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由总包先行清偿,之后再依法进行追偿。若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导致工资拖欠,总包清偿后能依法向建设单位追偿。同时,相关部门有权责令总包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需加付赔偿金。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工资支付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5-05-06 19:2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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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法律规定中,总包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总责。当分包单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需由总包先行清偿,之后再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追偿。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分包单位因资金、管理等问题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落实。
(2)若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进而造成工资拖欠,总包在先行清偿后,可以依法向建设单位进行追偿。这明确了不同主体在工资拖欠问题中的责任和处理方式。
(3)相关部门有权责令总包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总包还需加付赔偿金。这一措施增强了对总包支付工资的约束。
提醒:
总包需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严格监督分包单位。遇到工资拖欠情况,及时按法律规定处理。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5-06 17:4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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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时,总包应第一时间动用自有资金先行清偿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二)在先行清偿后,总包要及时收集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和证据,如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向分包单位进行追偿。
(三)若因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导致工资拖欠,总包在清偿后,可依据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及相关证据,向建设单位进行追偿。
(四)若相关部门责令总包限期支付工资,总包需严格按照要求在限期内支付,避免逾期产生赔偿金。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2025-05-06 17:0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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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包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清偿责任。若分包单位拖欠,总包需先清偿再追偿。
2.总包对所承包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规定其先行清偿义务。
3.若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致拖欠,总包清偿后可向其追偿。
4.相关部门可责令总包限期支付,逾期加付赔偿金。
2025-05-06 16:2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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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清偿责任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举措。当分包单位拖欠工资,总包需先行清偿再追偿,若因建设单位未拨付工程款致拖欠,总包清偿后可向其追偿,且相关部门可责令总包限期支付,逾期加付赔偿金。
1.明确责任归属。强调总包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让其重视工资支付问题,从源头减少拖欠现象。
2.加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加大对建设工程领域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拖欠问题。
3.畅通维权渠道。为农民工提供便捷有效的维权途径,使其在权益受损时能及时维护自身利益。
2025-05-06 14:37: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