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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中的“48小时”规定意义重大。它从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起算,适用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是判定此类特殊情形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时间界限。
然而,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
1. “突发疾病”的界定不明确,何种情况才算突发疾病,缺乏清晰标准。
2. “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中抢救的连续性存疑,中断抢救是否重新计算时间等问题有待明确。
针对这些争议,相关方应积极应对:
1. 企业和职工家属等要注重收集证据,如医院诊疗记录、病历等。
2. 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若对认定结果不满,必要时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争议。
2025-01-05 10:0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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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关于“48小时”的起算点,明确是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这是确定该特殊工伤情形的重要时间起点。
2. “48小时”适用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是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界限。
3. 实践中存在争议,“突发疾病”的界定缺乏统一明确标准,不同情况可能有不同认定;“抢救的连续性”问题也易引发分歧,何为连续抢救需要进一步明确。
提醒:
遇到此类工伤认定争议,各方要注重证据收集,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必要时借助法律途径解决。
2025-01-05 09:4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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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48小时”的起算时间明确是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这个时间节点很关键,相关方要清楚知晓,在涉及此类工伤认定时准确把握。
(二)对于“突发疾病”的界定争议,相关方可以从疾病发作的突然性、与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的关联性等方面收集证据。比如职工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病,发病前是否有过度劳累等与工作相关的因素,这些都可以作为判断“突发疾病”的辅助证据。
(三)针对“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中抢救的连续性问题,要着重关注医院的诊疗记录。记录中关于抢救措施的实施时间、间隔、是否有中断及中断原因等内容,都能反映抢救的连续性情况,相关方应妥善保存这些记录作为证据。
(四)一旦出现工伤认定争议,企业和职工家属等相关方要积极收集各类相关证据材料,像医院完整的诊疗记录、详细的病历等。这些材料能更客观地反映职工发病及抢救的真实情况,对工伤认定有重要作用。
(五)相关方在收集好证据后,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申请能被顺利受理和审查。
(六)如果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必要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明确了“48小时”这一关键时间界限在工伤认定中的作用,为相关争议的处理提供了基本依据。
2025-01-05 09:2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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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工伤鉴定里,有个关键的“48小时”,它的起算点是医疗机构初次诊断的时间。这个时间可不是随便定的,是针对特定情况而言。
2. 具体来说,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然生病然后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却没救回来这种情况。这“48小时”是判断这类特殊情况是否算工伤的重要界限。
3.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规定存在不少理解和争议。像“突发疾病”怎么界定,“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中抢救是不是连续的等。
4. 要是碰到工伤认定有争议,企业、职工家属等相关方得积极收集证据,像医院诊疗记录、病历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必要时通过行政复议、诉讼解决争议。
2025-01-05 07:3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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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鉴定中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是认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时间界限,实践中存在争议,相关方可收集证据申请认定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法律解析:
1、“48小时”规定源于相关工伤认定法规,明确了特定情形下工伤认定的时间标准,从初次诊断时间起算,旨在清晰界定工伤范围,保障各方权益。
2、“突发疾病”界定存争议,比如疾病发作的突然性、诱因等如何判断;“抢救的连续性”也有模糊地带,不同理解可能影响工伤认定结果。
3、当出现此类争议时,企业和职工家属要重视证据收集,像医院诊疗记录、病历等都是关键证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是重要一步,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遇到复杂的工伤认定争议,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05 05:46: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