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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月平资工资,是指劳动者每月领取的实际工资,而不是最低工资,也不是应发工资,而是劳动者在签领时所得到的实际现实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的总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12年是真的。
2018-02-19 20:0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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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该条第2款是对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其所在的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情形作出的特别规定,即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能超过12年,适用的前提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其所在的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未超过3倍,则不适用该款的规定,而是适用第1款的规定,即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
2018-02-19 19:5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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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12年这件事,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2020-11-05 01:40: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