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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已卖出但未过户时,一般事故责任承担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车辆等特殊动产方面,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交付后风险转移,买方使用时出事故通常由买方负责。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未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但物权不变动。因房屋质量等问题引发事故的,卖方可能担责;因买方使用不当引发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总之,判定责任要综合考虑事故原因、双方过错、法律规定等因素。
2024-11-01 10: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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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了但还没过户那块儿,出了啥事儿,责任得看情况定。
就比如说,这房子要是换成车子这种能动的小玩意儿,你交了车钥匙,风险也就跟着过去了。要是新车主开车时不小心撞了,那多半就是他得负责。
但要是房子这种大物件,就算没过户,买卖的合同还是算数的,就是房子的“名头”还没正式换过去。这时候,要是房子本身质量有毛病,弄得出事儿了,那原房主可能就得站出来担责了。反过来,要是新房主自己用的时候不小心,把房子搞出了事,那责任就得他自己扛了。
总之,要定谁的责任,那得看为啥出的事儿,双方谁有错,还得瞅瞅法律是咋说的,多方面考虑才能定得准。
2024-11-01 10:1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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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出却没过户时事故责任的事儿。这责任的承担,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定。
先说说房屋这类不动产。要知道,没办理过户登记,这买卖合同的效力可不受影响,不过物权还没发生变动。要是因为房屋自己的质量问题引发了事故,那卖方就很可能得扛起这个责任的担子;但要是因为买方使用房子不当才出的事故,那这责任就得买方自己兜着。
再瞧瞧车辆这种特殊动产领域,要是二手房是车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有司法解释,交付之后风险就跟着转移走。如果在买方使用车辆的时候发生了事故,一般情况下这责任就得买方来承担。
最后得说,不管是哪种情况,判定责任的时候得综合各种调料(事故原因、双方过错、法律规定等因素)来好好考量一番。
2024-11-01 09:2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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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故责任的承担需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分。
于车辆等特殊动产范畴而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交付之后风险便发生转移。若在买方使用期间发生事故,按照一般情况应由买方承担责任。
不过,就房屋等不动产来讲,未办理过户登记虽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若事故是由于房屋自身质量等因素引发的,卖方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若因买方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那么责任应由买方承担。
总体而言,责任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事故原因、双方过错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2024-11-01 07:30: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