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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交付房屋赔偿的具体标准为,对违约方设定每延迟一天即需向购买方支付房屋总交易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减免要求,则应根据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这一标准进行适度调整;反之,若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导致其遭受损失为由请求提高违约金金额,则应依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2024-10-27 10: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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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交房的赔偿标准,我们将规定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需向买方支付买卖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赔偿金。若当事人对设定的违约金认为过高而请求进行调整的,应根据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比例超过30%的原则进行合理地削减;反之,若当事人认为所设违约金过低且不足以弥补其受到的损失从而要求提高违约金数额,那么该违约金金额也应以实际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准来确定。
2024-10-27 10:2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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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所应承担的补偿标准规定如下:具体的赔偿金额按照逾期天数计算,即每日向购买方支付买卖总价值的千分之五作为基准违约金。倘若有合同当事人基于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等原因提出申诉要求予以降低的,应依照违约金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这一比例来适当调整;反之,若是因约定的违约金过低而导致损失无法得到合理补偿的当事人,其申诉主张则应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以此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024-10-27 10:02: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