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阻止工伤员工上诉不合法。员工依法有维权权利,老板阻止不了员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赔偿。老板若用威胁、恐吓、干扰等手段阻止员工上诉,可能受法律制裁。员工要坚定维权,收集包括老板阻止行为在内的相关证据用于诉讼。
老板阻止工伤的员工去上诉,这事,那可是不合法的。咱员工,那是有权利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老板他想阻止,那也白搭,根本就不能影响员工走合法的途径去争取自己该得的赔偿。老板要是用威胁、恐吓或者干扰这些手段,不让员工上诉,那他可就可能要被法律制裁。员工就得坚定一点,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还得把相关的证据都收集起来,老板阻止的证据也得收集着,这样在打官司的时候就能用得上了。
员工依法有着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这权利可不容侵犯。要是在工伤这种事儿上,老板去阻止员工上诉,那可是不合法的行为。不管老板咋想,他的阻止可没办法影响员工通过合法途径去争取应得的赔偿。老板要是耍心眼儿,采用威胁、恐吓、干扰之类的手段来阻止员工上诉,那他自己可能就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这就叫自作自受。所以,员工一定要坚定地维护自身权益,还得好好收集相关证据,特别是老板阻止自己上诉的证据,把这些证据都准备到时候诉讼的时候就能派上大用场。
解析:
老板阻止工伤员工提起上诉属于违法行为。员工依法享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老板的阻挠之举无法妨碍员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应得赔偿。倘若老板运用威胁、恐吓、干扰等手段阻止员工上诉,那么其或将面临法律惩处。员工应坚决捍卫自身权益,搜集包括老板阻止行为在内的相关证据,以供诉讼之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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