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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房屋所存在之质量问题,可采用如下三种途径进行妥善地处理:首先,与开发者展开深入的协商;其次,寻找相应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若涉及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而引发的争议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开发者未能给出令人满意的回应,相关人士便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另外,若前述措施均无果,也可视情选择将案件诉诸法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10-13 17:2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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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住宅楼宇出现质量问题的状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处理:首先,消费者应积极与房地产开发商展开协商会议;其次,如果协商破裂或者对解决方案并不满意,他们还能选择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诉。具体而言,在尽享商品房品质保证有限期的前提下,若房地商未能妥善处理相关争议事项,亦或是消费者对房地商的回应持有不满态度,那么该消费者可向负责建设工程品质监控的专门机构申请组织权威性的评估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最后,若以上途径仍未奏效,消费者也有权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4-10-13 15:4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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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首先,可选择与开发者进行友好磋商;其次,若上述途径无法达成理想效果,您还可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对于因商品房质量保证责任产生的相关争议,例如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置此类问题或您对其解决方案存在不满之处,您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交申请,要求其进行质量鉴定或者向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最后,如果以上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至少您还有司法救济手段,诉讼。
2024-10-13 14:04: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