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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出卖方在不同时间点或者同时借助两份买卖合同,把同一所特定的房产出售给出售人同时期的两位不同买家时,这种现象通常被视为“一房二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4-10-13 14: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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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实践中,当卖家选择先后或者同时达成两份买卖合同,涉及出售同一标的物(如住宅)给两位不同的买家时,这种行为便被定义为一房二卖。
2024-10-13 12: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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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当出卖方依赖于两个独立且先后实施的买卖契约,用以向两个不同的买方出售同一套房屋时,此类行为便可被视为一栋房产的双重销售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房二卖"现象。
2024-10-13 11:23: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