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忠县法律咨询 > 忠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房屋延期交付从什么时候开始

房屋延期交付从什么时候开始

王* 重庆-忠县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0.11 15:57:41 327人阅读

房屋延期交付从什么时候开始

其他人都在看:
忠县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忠县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以合同中所注明的交房日期作为测算逾期交付房屋的依据。若房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承诺在交房期限后的第三个月内完成交房义务,并且经过催促也无法提供明确合理的解释,那么购房者有权解约,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并负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被催促后的三个月内落实交房事宜,即使超出了原本的期限,购房者也不可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可以据此向房产开发商索要超出既定日期对应的补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10-11 18:28:00 回复
咨询我

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会以房屋买卖合同所规定的交房日期作为衡量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期限的基准点。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进行交付,且经过有效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依然没有履行义务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与理由时,买方有权解除该项合同,并向开发商提出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请求,在此基础上,还须由开发商承担逾期未交房产生的合同违约责任。反观若开发商在接受催告后三个月内得以履行其交付义务的话,则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要求开发商对超过合同约定交房日期的部分进行赔偿,以此弥补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024-10-11 17:13:28 回复
咨询我

在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根据合同所明确规定的交房日期来计算逾期交付房屋的日期。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多次书面催促后的三个月之内仍然未能完成房屋的交付并且也无法提供合法合理的解释说明时,那么购房者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要求开发商归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对应的利息,并且还需负担起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能够如期履行交付义务的话,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解除合同,但是他们仍然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索赔,以弥补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损失。

2024-10-11 17:10: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