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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未经备案审核批准的商品房预售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应。若买卖双方在条款中约定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则依照这一约定执行;
然而,如其中一方已尽到了主要义务且得到了另一方的充分认可,则该等合同可视为有效。关于未备案的公司公章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的问题,我们给出以下解答:原则上,未经过备案的公章是无法被合法使用的。具体原因包括: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必须经过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备案审批后才能正式启用;
其次,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建立并严格遵守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公章由专人妥善保管。对于任何违反上述规定而擅自使用公章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法律诉讼;
最后,当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变更登记、公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公章时,必须先向登记管理机关交还旧公章,然后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新公章的刻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2024-10-09 11: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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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备案的商品房预定销售协议不具有无效主张之权利。如各方在此类协议中明确约定,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成为该商品房预定销售协议生效之必要条件,则需遵循此项约定执行。
然而,若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一方已充分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对此表示认可,则不受上述约定限制。关于未进行备案的公章是否可以使用的问题,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具体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必须经过登记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备案批准之后,才能正式启用;
其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并完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印章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对于任何违反规定擅自使用印章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的追究;
最后,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变更登记或者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必须先向登记管理机关交还原有印章,然后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新印章的刻制。
2024-10-09 11:2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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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法下,未进行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能被判定为无效。若买卖双方曾就合同生效设定了必须通过登记备案这一生效条件,那么就应根据其合约内容来执行,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出售者已将合同中所定义的主要义务尽数履行完毕,而购买者对此表示同意并接收,则此种情形仍可视为该合同仍具有一定的实践效力。关于未进行备案的公章是否可以使用这个问题,理论上来讲是绝不允许的。具体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1)经过相关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激活及备案之后,民办非企业单位才能正式启用其公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需严格遵守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公章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对于任何违反上述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都应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3)当民办非企业单位因为变更登记或者公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公章时,他们必须先向登记管理机关交还原有公章,然后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新刻制的公章。
2024-10-09 10:52: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