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除了不可抗力因素之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需承担违约责任。在逾期60日之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每日支付房价总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若逾期超过60日,业主则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60日内如数退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需额外支付已付款项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每日支付房价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第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若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所导致,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逾期未满60个工作日,开发商应依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率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而当逾期超过60个工作日时,业主享有单方解除购房合同的权利,同时开发商需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计算60日内,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并按照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比例支付违约金。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开发商应依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2024-10-08 14:1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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