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交付房产的
赔偿标准规定如下,即将
违约金设定为每
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房屋交易总体定价的万分之五的金额作为
赔偿金;
然而,若
当事人提出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异议并申请降低,必须遵守以下原则进行调整:具体而言,法院会以违约金超过实际给受害方所带来的财产和
精神损害总额30%这一准则为准绳,予以相应的裁定降低;而对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过低,要求增加索赔额的情况,法院则会遵循如下的判断依据以决定是否提高违约金的判决额度:
根据
违约行为对
受害人所致的实际财产和
精神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