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所缴纳之定金原则上是可以被退还的。在当事人履行完债务之后,定金应当归还给当事人或抵扣为相应的价款;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致使买卖合同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则需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2024-09-12 17:33:00 回复
商品房购买中的定金具备可退性。若债务方履行了相关义务,则其收到的定金可被归还给交易双方或充作相应的货款;又或者在收取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致使买卖合同无法达成预期效果时,应当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2024-09-12 15:48:07 回复
解析:
在购房交易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通常都是可以退还的。当债务方如约履行了其相应的合同义务时,定金则应当无条件地退还给付款方或用于冲抵相应的购买款项;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了买卖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就必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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