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在遭遇房子被多次出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受害方有权采取各种手段进行维权。
其中,他们可选择通过协商、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不幸遇上了“一房二卖”的情况,作为买受人,您有权要求解除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对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此外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由此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人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将无法主张惩罚性的赔偿责任,而仅能主张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并且对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024-08-31 16:07:00 回复
咨询我
在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受害方可行使协商、仲裁或起诉等途径进行合法权益维护。面对“一房二卖”的问题,购房者有权申请终止合同、收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所产生的利息、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可要求出售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卖方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人员,在此种情况下,其无法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仅能主张收回购房款项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并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024-08-31 16:04:13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在遭受“一房二卖”之害时,受损方可以采取以下三种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是进行友好协商;
其次是申请仲裁解决;
最后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类情况下,作为受害一方的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卖方退还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此外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从业人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将无法主张惩罚性的赔偿责任,而仅能主张退还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并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31 15:06: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