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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如涉及到政府采购项目,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倘若采购方仍然对本项服务存在需求,则必须启动新一轮的招标程序。以专有、补充或续订等操作形式实现长期合作关系并非合法途径,请务必遵守相关要求。
值得强调的是,政府采购策略应遵从于采购预算的安排,而前者又被视为是部门预算的核心构成要素之一。我们通常所说的部门预算是按照一个完整的财政预算年度来编排和执行。
2024-08-30 09: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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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到政府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合同期限届满后,如若购买方仍然有需求延续此项服务,便需重新启动招标程序。从法律角度出发,无法以签订补充协议或续签形式维持原有的合作关系。而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的基础关键在于必须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预算准则,而政府采购预算本身便是部门预算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同时也是依照财政预算年度进行编制和执行。
2024-08-30 08:5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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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涉及到政府采购项目时,针对所规定的招标文件中所涵盖的合同期限,若采购方依然有需求使用本类服务,则应启动新的招投标程序。不能采纳任何形式的合同补充或者续签行为以维持原有的合作伙伴关系。政府采购计划是在严谨的政府采购预算基础上制定而来的,其亦构成了部门预算中极其关键的一环,而部门预算则需遵循财政预算年度的严密制度进行编制与执行。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四条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2024-08-30 07:03:29 回复